安居樂道
罪有應(yīng)得 應(yīng):應(yīng)該。按罪惡或錯誤的性質(zhì),理應(yīng)得到這樣的懲罰。
自取其禍 取:取得;禍:禍?zhǔn)隆W约赫衼淼準(zhǔn)隆?/span>
無妄:意想不到的。指平白無故受到的災(zāi)禍或損害。
見“ 無妄之災(zāi) ”。
《易·無妄》:“六三,無妄之災(zāi)。或繫之牛,行人之得,邑人之災(zāi)。”謂行人得牛,而邑人受誣遭災(zāi)。后稱平白無故受害為“無妄之災(zāi)”。 漢 王充 《論衡·明雩》:“無妄之災(zāi),百民不知,必歸於主。”《二刻拍案驚奇》卷十六:“ 夏主簿 遭此無妄之災(zāi),沒頭沒腦的被貪贜州官收在監(jiān)里。”亦作“ 無妄之災(zāi) ”。 魯迅 《且介亭雜文末編·曹靖華譯<蘇聯(lián)作家七人集>序》:“未名社一向設(shè)在 北京 ,也是一個實地勞作,不尚叫囂的小團(tuán)體,但還是遭些無妄之災(zāi)。”
指意外的災(zāi)禍。《易·無妄》:“六三,無妄之災(zāi)。或繫之牛,行人之得,邑人之災(zāi)。” 唐 李商隱 《為賀拔員外上李相公啟》:“竟非無妄之災(zāi),莫見有瘳之候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