忘懷 不放在心上;忘記:忘懷得失|桂林山水使人難以忘懷。
忘記 1.不記得。 2.該做的事沒有想到去做。 3.沒有感覺到。
遺忘 對識記過的材料不能再認與回憶,或者錯誤的再認與回憶。分為暫時性遺忘和永久性遺忘,前者指在適宜條件下還可能恢復記憶的遺忘;后者指不經重新學習就不可能恢復記憶的遺忘。
忘掉 1. 忘記。
1.忘記掉。
不記得;忘記
忘記掉。 唐 張籍 《寄蘇州白二十二使君》詩:“此處吟詩向山寺,知君忘卻 曲江 春?!?宋 張先 《滿江紅·初春》詞:“多少恨,今猶昨。愁和悶,都忘卻?!?span id="s0om0em" class="shu">《水滸傳》第六十回:“ 吳學究 道:‘ 吳用 也在心多時了,不想一向忘卻。小生略施小計,便教本人上山?!?李國文 《月食》:“有些值得永遠記憶,有些應該徹底忘卻?!?br/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