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庸 ①原為儒家的倫理思想。中,有中和、不偏不倚等含義;庸,有平常、常道等含義。儒家以此為最高的道德標準,并作為處理事物的基本原則和方法。后來則泛指平庸、妥協(xié)、保守、不求上進。 ②指才能中等、平庸之人:中庸讀我詩,思量云甚要。 ③儒家基本經(jīng)典之一。原為《禮記》中的一篇。相傳為孔子之孫子思作。提出“中庸”是道德行為的最高標準。南宋朱熹把它與《論語》、《孟子》、《大學(xué)》合稱為“四書”。
1.中庸之道的主要內(nèi)涵。儒家認為能"致中和",則天地萬物均能各得其所,達于和諧境界。
2.中正平和。
3.道教語。指元氣。
4.化學(xué)﹑物理名詞。(1)指相當(dāng)量的酸和堿互相作用生成鹽和水。(2)指抗毒素或抗毒血清跟毒素起作用,產(chǎn)生其他物質(zhì),使毒素的毒性消失。(3)指物體的正電量和負電量相等而不顯帶電現(xiàn)象的狀態(tài)。
(1)
用酸中和堿
(2) ∶相對的事物互相抵消,失去各自的性質(zhì)
酸堿中和
同“ 中和 ”。
《漢書·敘傳上》:“欥中龢為庶幾兮, 顏 與 冉 又不得。” 顏師古 注:“龢,古和字也。” 明 宋濂 《瑤芳樓記》:“況夫?qū)m角之相參,羽徵之互奏,禁其忿慾之邪,宣以中龢之正。”
(1).中庸之道的主要內(nèi)涵。儒家認為能“致中和”,則天地萬物均能各得其所,達于和諧境界。《禮記·中庸》:“喜怒哀樂之未發(fā)謂之中,發(fā)而皆中節(jié)謂之和;中也者,天下之大本也,和也者,天下之達道也。致中和,天地位焉,萬物育焉。”《東觀漢記·張純傳》:“謙儉節(jié)約,閨門中和。” 唐 權(quán)德輿 《奉和圣制中春麟德殿會百僚觀新樂》:“大樂本天地,中和序人倫。” 清 趙翼 《安寧州湯池》詩:“性真抱中和,元氣葆溫燠。”
(2).中正平和。《荀子·王制》:“公平者職之衡也,中和者聽之繩也。” 楊倞 注:“中和謂寬猛得中也。” 田北湖 《論文章源流》:“聞其聲音,油然愉快,游神宇下,含履中和。” 朱自清 《山野掇拾》:“他是個含忍與自制的人,是個中和的人。”
(3).道教語。指元氣。《太平經(jīng)·和三氣興帝王法》:“元氣有三名,太陽、太陰、中和。” 北周 庾信 《道士步虛詞》之四:“中和煉九氣,甲子謝三元。”
(4).化學(xué)、物理名詞。(1)指相當(dāng)量的酸和堿互相作用生成鹽和水。(2)指抗毒素或抗毒血清跟毒素起作用,產(chǎn)生其他物質(zhì),使毒素的毒性消失。(3)指物體的正電量和負電量相等而不顯帶電現(xiàn)象的狀態(tài)。